一、受理范圍 補貼條件:1.用人單位屬于中小微企業。2.用人單位在2020年3月18日以來(含本日)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含2年,以畢業證落款日期起算,參加“三支一扶”、“村官計劃”的高校畢業生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日期起算),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含3個月)。 以上的中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高校畢業生是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一次性。 二、設立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0]8號)。 三、實施機關 本行政給付辦理機關為縣(區)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我市分為兩級,分別為市級、縣(區)級。 1、權責劃分(市) 在惠州市社保局(市本級)參保繳費的中小微企業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補貼。 2、權責劃分(縣、區) 符合條件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請向所在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 四、審批條件 必要條件 |
1、予以批準的條件 : 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符合補貼的條件; 2)申請資料齊全,內容真實。 2、不予批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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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材料 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份數(份/套) |
復印件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1、《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審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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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紙質 |
2、《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花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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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紙質 |
3、營業執照復印件 |
原件在受理時核查后退還申請人 |
1 |
1 |
紙質 |
4、補貼對象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原件在受理時核查后退還申請人 |
1 |
1 |
紙質 |
5、補貼對象的畢業證,其中國外、境外就讀的畢業生需同時提交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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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紙質 |
6、登記就業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 |
系統核驗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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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勞動合同書 |
原件在受理時核查后退還申請人 |
1 |
1 |
紙質 |
8、如就業單位為農林牧漁業、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等企業的,另需提交會計師(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
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可只復印審計報告的封面及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內容的所在頁 |
0 |
1 |
紙質 |
六、審批時限 申請時限 |
補貼申請時間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截止日期如遇節假日,截止時間為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 |
受理時限 |
即時受理 |
受理時限說明 |
材料齊全的,即到即受理 |
法定辦理時限 |
無 |
法定辦理時限說明 |
無 |
承諾辦理時限 |
無 |
承諾辦理時限說明 |
補貼資金到位后發放 |
七、審批收費 收費環節 |
無 |
繳費地點 |
無 |
繳費時間 |
無 |
繳費方式 |
無 |
收費項目 |
項目名稱 |
無 |
收費主體 |
無 |
收費性質 |
無 |
收費標準 |
無 |
收費減免
情形 |
無 |
收費依據 |
依據 名稱 |
條款號 |
條款具體內容 |
無 |
無 |
無 |
八、審批流程 1、本事項窗口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不予受理。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復核申請材料和申請事項。 4)作出決定。公示、審批、發放補貼資金。 2、本事項網上辦理流程如下: 無 九、窗口辦理地址 窗口名稱 |
窗口地址 |
窗口電話 |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就業部 |
惠州市惠城區三新北路2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大樓二樓202房 |
2789326 |
十、咨詢、投訴、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1、申請人可通過電話等方式進行咨詢和審批進程查詢。 電話咨詢:2789326 2、申請人可通過電話、網絡、窗口等方式進行投訴。 電話投訴:2789361 網上投訴:郵箱:hzzlf@21cn.com 3、申請人對本行政給付事項的辦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惠州市司法局行政復議與應訴科,惠州市惠城區下埔路22號司法大樓701室,0752-2167094 行政訴訟: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惠州市惠城區河南岸14號小區(惠州市南岸路加德士加油站旁200米),0752-2566000
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審批表(定版).doc 吸納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花名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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